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中共成都工业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管理细则(试行)

时间:2015-06-04 点击数:

党校是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学发展观的重要阵地,是提高理论素养,增强党性观念,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是培养入党积极分子、党的后备力量的摇篮。为进一步规范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育培训与管理工作,推动培训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一、 学员条件

1、思想上积极要求进步,向党组织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者;

2、学习认真努力,成绩良好,无补考、重修科目,自觉遵守校规校纪,无违纪记录者;

3、向基层党组织递交了《党校学员申请表》,并由基层党组织推荐审定合格者;

4、经学校共青团组织推荐,符合“推优”条件的共青团员。

二、考勤制度

1、党校印发考勤表,每次课前由各班班长负责考勤,并由任课老师签字确认,课后将考勤表交党校办公室。

2、考勤范围包括开学典礼、理论课、社会实践课、专题讲座等党校开展的集体活动。

3、考勤内容包括迟到、早退、缺席、病事假等。学员在党校学习期间无故旷课一次或迟到、早退两次,取消其学习资格。

4、培训期间一般不请假。凡因特殊情况,确需请病事假的学员,需提前写请假条(病假需医院证明),经所在学院党组织负责人签字并盖章后,交党校办公室。并由党校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入其它班组完成学习任务。在党校学习期间,请假时间超过学习学时三分之一者,不发给结业证书。

三、考核制度

1、学员在学习期间参加党校统一组织的考核。学员考核成绩由考理论考核成绩、实践考核成绩、考勤考核成绩三部分组成。理论考核成绩占60%,实践考核成绩占30%,考勤考核成绩占10%。理论考核成绩和实践考核成绩分别达60分者,由党校发给结业证书,不及格者不予结业。

2、凡在学习期间自动退出学习的学员,须经过半年以上培养考察方可再次推荐参加党校入党积极分子班培训。

3、凡是未取得党校结业证的学员,需经所在基层党组织同意后,方可再次参加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习。

四、违纪处理

1、学员必须遵守学习纪律,认真听课并记好笔记,积极参加讨论并踊跃发言,积极参加党校安排的各项活动。学员凡是在听课、观看教学片、主题讨论等时间接打手机、看与党课无关的书报或做与党课内容无关的事均视为违纪。违纪一次扣考核成绩5分;违纪两次,取消当期学习资格。

2、在培训活动中编造或抄袭心得体会,请他人代替自己参加培训活动、逃避考勤检查,代替他人签到、帮助他人逃避考勤检查,以及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当期学员资格,并在一年之内不能再被推荐进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进行学习。

3、结业考试作弊者,取消其党校学习资格,停止其在校期间的入党培养,并上报相关部门处理。

五、评优制度

1、党校优秀学员的比例不超过培训班学员的15%。

2、评优条件:(1)严格遵守纪律,达全勤;(2)党校学习总成绩80分及以上;(3)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在班上能起到带头作用,有良好群众基础。

3、优秀学员的评选由各班按照《中共成都工业学院党校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学员管理细则》要求进行评定,由班主任统一汇总,报基层党组织审核后,以电子、纸质文档形式上报学院党委党校。优秀学员获“优秀学员”荣誉证书及奖品,确定为重点考察发展对象。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工业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