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 2022-2023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见附件《成都工业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办法》。
二、名额分配
全院共23个名额,按专业、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
专业 |
名额分配 |
2019级 |
应用统计 |
3 |
2019级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4 |
2020级 |
应用统计 |
4 |
2020级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3 |
2020级 |
人工智能 |
3 |
2021级 |
应用统计 |
3 |
2021级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3 |
合计 |
23 |
三、评审程序:
1、根据分配的名额,由学生申请,评议认定小组统一审核,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在校成绩、平时获奖表现等对其进行打分,评定细则见附表1;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于10月12日17:00前,将纸质版《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附件6)、附表1和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必须为2021-2022学年所获)复印件提交文澄楼2513-1办公室,未按时递交申请同学视为主动放弃,名额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2、评定和审核。
3、最终名额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