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2-10-10 点击数: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1-2022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 2022-2023 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见附件《成都工业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国家励志奖学金暂行办法》。

二、名额分配

全院共23个名额,按专业、年级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专业

名额分配

2019级

应用统计

3

2019级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4

2020级

应用统计

4

2020级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3

2020级

人工智能

3

2021级

应用统计

3

2021级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3

合计

23

三、评审程序:

1、根据分配的名额,由学生申请,评议认定小组统一审核,根据申请学生的家庭情况、在校成绩、平时获奖表现等对其进行打分,评定细则见附表1;符合参评条件的同学于10月12日17:00前,将纸质版《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2019版)》(附件6)、附表1和相应的支撑材料(支撑材料必须为2021-2022学年所获)复印件提交文澄楼2513-1办公室,未按时递交申请同学视为主动放弃,名额根据排名依次递补。

2、评定和审核。

3、最终名额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统一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2年10月10日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工业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