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及2024-2025学年国家助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现将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集体荣誉感强,入校以来,无违规违纪行为。
2.学习成绩
(1)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在评选范围内均位于前 10%(含10%,下同),且没有不及格科目。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学生排名比例计算方法(凡涉及排名的,均用此方法)为:学生成绩(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排名范围(评选范围)总人数×100%。
(2)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没有进入前10%,但均位于前30%(含30%,下同)的学生,必须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艺术展演等某一方面表现非常突出(“非常突出”解释详见附件2)。
3.本学年内不得有挂科(必修、专业选修、公共选修等)记录。
4.同一学年内,国家奖学金与国家励志奖学金等其他专项奖学金不可兼得。
二、申报对象
学院2021级、2022级、2023级全体学生。
三、名额
全院推选本科学生候选人1名参与全校差额评选,最终评定名单以学校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为准。
四、评选流程
1.个人申请
请于10月9日12:00前将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2024版)》、附件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评定细则》及相关佐证材料电子档提交到邮箱:350772558@qq.com,命名:XXX国家奖学金申请材料;纸质材料提交到2513办公室。逾期未提交材料,或者材料不齐全者不再补交。
填写申请表之前请认真阅读附件1《2023—2024学年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说明和附件3《国家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填写常见问题。
2.学院初审
学院根据评定细则进行审核,并根据初评成绩排名确定进入综合答辩名单。
3.综合评定
初评合格人选进行综合答辩(不超过5分钟),根据综合素质成绩和现场答辩表现确定候选人名单。
4.学院公示
学院将拟推荐人选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5.报送学校
公示无异议后,学院将国家奖学金拟推荐人选及相关材料上报学校审批。
五、注意事项
1.本通知的解释权归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所有参评材料落款日期需在2023-2024学年(2023年9月1日-2024年8月31日),其他时间材料不参与加分;
3.转专业同学的国家奖学金在现学院评定,涉及综合素质等指标按照现学院综合素质测评标准重新计算。
4.材料不实者将取消本次评比资格。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