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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科与计算科学系——成都工业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规则

时间:2016-03-29 点击数:

成都工业学院关于“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工作规则

为进一步发挥我校党建带团的传统优势,进一步做好我校团组织“推优入党”工作,使其制度化、规范化,更好地发挥团组织的应有作用,把更多的具备条件的优秀团员推荐给党组织吸收入党,根据成都市委组织部、共青团成都市委员会成组发《关于认真做好推荐优秀共青团做党的发展对象工作的意见》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对推优入党条件、原则、程序等做以下具体规定。

一、推优入党条件

1、28岁以下的青年团员,主动积极提交入党申请书,有一定模范表率作用;

2、能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政治觉悟高,积极靠近党组织,并能以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

3、遵守校规校纪,尊敬师长,团结同学,热心为班级同学服务,集体荣誉感强,工作踏实认真,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群众基础好。

4、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学期成绩无重修。

5、英语通过4级,计算机通过二级的团员可以优先推荐。

6、优秀团员、团干部、三好学生和获其他各类荣誉称号,以及在校内担任重要职务, 创新创业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团员,可予以优先考虑。

7、在校期间遵守校规校纪,未受过校纪处分及其他处分;

二、推优入党原则

1、分级负责原则。团支部负责对团支部委员和普通团员进行培养考察,团总支负责对总支委员、团支部书记及系学生会干部的培养考察,校团委负责对校学生会干部的培养考察。

2、培养教育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进行推优工作之前,必须注意培养和考察积极向党组织靠拢的优秀团员,并负责将其进行培养考察情况向团员大会介绍。团支部对于被推荐的优秀团员要坚持从工作、学习、生活、考勤纪律等方面予以考察,有意识的交给他们一些工作任务,并将上述各方面的考察情况按季度向党组织汇报;对于未被选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团员要注意爱护教育和帮助,指出他们的不足之处,鼓励他们克服缺点,不断进步。

3、双重考察原则。团总支、党支部独立进行团员入党积极分子和党的发展对象的培养考察工作。若考察意见不一致,则要仔细分析原因帮助团员改正不足之处,最终使团总支、党支部的培养与考察意见达到一致。

4、民主集中制原则。各级团组织在形成推荐意见和做出推荐决定时,必须在团员大会的基础上经过委员会集体讨论,对推荐对象一时不能形成一致意见时,不要匆忙作出决定,待对推荐对象做出培养考察后再进行讨论。

5、定期推荐原则。在党组织发展青年党员工作计划的指导下,团支部对支部优秀团员进行考核,于学期初和学期中向党支部推荐二批优秀团员。

三、推优入党程序

1、召开团员大会,团支部有责任将团员大会的召开时间、地点提前至少1日通知所在支部全体团员,并邀请党小组(信科无党小组)长出席大会,由申请入党的团员向支部大会做思想汇报,并由团支部负责逐个介绍对该申请入党的团员的培养考察情况,全体团员自由发言,对该申请入党的团员进行民主评议。

2、团支部委员会对团员大会提出的推荐对象进行认真讨论后确定推荐名单,并填写《优秀团员做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报团总支审定。

3、团总支考察审定后,要签署意见,向有关党支部推荐。

4、校团委负责的推荐对象须经校团委会讨论通过,填写《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推荐表》后直接向有关党支部推荐。

 

 

 

 

 

 

 

 

 

2016各院系具体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指导名额分配表

院(系)名称

总人数

推荐指导数

院(系)名称

总人数

推荐人数

机械工程学院

2731

410人

建筑与环境工程系

436

66人

材料工程学院

1593

239人

人文与艺术系

352

53人

电气工程学院

932

140人

外语系

316

48人

电子工程学院

1668

251人

信息与计算科学系

79

18人

计算机工程学院

1730

260人

体育系

152

23人

经济与管理学院

2203

331人

通信工程学院

758

114人

合计

195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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