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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2021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通知

时间:2020-09-01 点击数:


   根据四川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部门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十条措施》(川人社发[2020]12号)、成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18]9号)的文件精神,现将求职创业补贴申报的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我校在毕业学年内有就业创业意愿的以下六类2021届全日制毕业生: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其他学历阶段已经享受过,不能重复申请)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1 毕业生需提供的基础材料(所有类别均需提供)

序号

基础材料

备注

1

附件2: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1式2份,学院盖章)

纸质

2

附件4-1:《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学生填写)》

电子

3

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纸质

4

本人学生证复印件2份

纸质

5

本人建行卡正、反面复印件2份(卡号清晰)

纸质

备注:

1.学院审核毕业生填写的《成都市应届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附件2)以及申报材料,审核无误后,在“学生申请”一栏加盖学院公章。

 

1-2 不同类别毕业生需提供的补充材料

不同类别

不同类别中不同情况

毕业生需补充的材料

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一)本人低保证

需提供低保证原件、原件照片电子版、2份复印件。(低保证需具备学生在读期间的年审标识,如没有年审标识,需“区县或以上级别的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的原件及2份复印件)[该佐证材料详细内容见“(三)”。]

(二)非本人低保证

“(一)”所需材料+低保证件持有人与学生直系亲属关系的证明:见备注2。

(三)无低保证

若无低保证,需提供区县或以上级别的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佐证材料原件、2份复印件(低保证明内容需包含以下内容:享受低保家庭成员与申请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纳入低保时间,并写明XXX(学生姓名)就读期间属于城乡低保家庭户)。

贫困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无分类

1、区县或以上级别的民政部门或扶贫部门出具的贫困证明佐证材料,原件、2份复印件
2、直系亲属残疾证:需提供第二代残疾证或军残疾证(原件、原件照片电子版,2份复印件),见备注1;
3、该亲属与学生亲属关系的证明:见备注2

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一)学校资助系统能查询到本人信息(四川省内学生多数在系统可查询到信息)

资助中心盖章(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无需学生本人办理)。

(二)学校资助系统不能查询到本人信息

当地“建档立卡”办公室或扶贫办公室出具含有学生“建档立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相关信息的截图,并加盖公章。

 

不同类别

不同类别中不同情况

毕业生需补充的材料

残疾毕业生

无分类

本人第二代残疾证或军残疾证(原件、原件照片电子版、2份复印件)

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无分类

本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证(原件、原件照片电子版,2份复印件)

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一)学校资助系统能查询到本人信息

1、资助中心盖章(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办理,无需学生本人办理)

2、建议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合同(2份复印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时间需为本学历就读期间)

(二)学校资助系统不能查询到本人信息

国家助学贷款合同(2份复印件)(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时间需为本学历就读期间)

 

备注:

1.直系亲属为:参照我国《婚姻法》上的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的成员。

2.证明直系亲属关系时需提供在同一户口的户口簿证明(2份户口本复印件),或提供区县及以上级别的政府或民政部门出具的关系证明(原件及2份复印件),或其他能够证明他们为直系亲属的佐证材料(出生证)。 

 

 

2 学院需提供材料

材料

要求

1. 附件3:《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纸质版2份:签字、盖章

+电子版

2. 附件4-1:《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学生填写版)

电子版(需将所有申请学生信息汇总上报)

3.附件4-2:《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学院打印版)

纸质版2份:签字、盖章(需将所有申请学生信息汇总上报)

4. 附件5:学院情况说明

纸质版2份:签字、盖章

5. 公示材料

纸质版2份(公式照片)、电子版

6. 表1中所有学生申报材料

经审核后的学生材料纸质版2份、电子版

 

四、申报流程

(一)组织毕业生申请。

各学院于202091日至96组织本学院符合条件的学生集中自愿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二)班级初审。

班级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初审。

学院审核并公示。

学院对毕业生申请材料真实性进行严格审核,认真把关。学院对审核通过的毕业生信息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日,公示内容只需包含申请人姓名、性别,不得公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

(四)学院报送材料。

经公示无异议后,各学院将2 学院需提供材料中1-5项按顺序排放”,将“学生基础材料(必须按照表格内顺序排放)、不同类别需提供的补充材料”按顺序整理好于2020910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就业指导中心203办公室。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17780722563

邮箱1652293992@qq.com

备注:因所有上交的纸质材料都是一式两份,需每一套材料都按顺序排放整理好。

)学校汇总公示。

就业指导中心对学院报送材料进行核查,审核无误后,汇总学院上报名单,并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只需包含申请人姓名、性别,不得公示家庭住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日期、家庭困难状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信息。

)相关材料上报就业局复审。

公示无异议的,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相关人员信息录入到申报系统,相关材料上报就业局进行复审。

)补贴发放。

经相关部门复审通过的学生(学校上报就业局名单非最终通过审核名单),学校将在补贴资金到账后及时将补贴资金发放到毕业生银行卡中。请公示通过的毕业生在补贴资金发放到位前,保证银行卡的正常使用。

 

附件:

附件2:《成都市应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

附件3:《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汇总表》

附件4-1:《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学生填写)》

附件4-2:《成都市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表》(学院打印版) 

附件5:学院情况说明

 

 

 

学生工作部(处)

                               就业指导中心

2020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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