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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成都工业学院2022-2023学年共青团先进集体和优秀个人的通知

时间:2023-03-31 点击数:

 

各学院团委、宜宾校区团委:

2022年以来,我校各级团学组织和广大团员青年在学校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团组织的关怀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青年工作的重要思想,紧密围绕学校“三个大会”精神和人才培养中心工作和大学生成长成才,在青年思想引导、团的组织建设、校园文化建设、社会实践等方面的建设过程中,涌现了一大批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

为进一步继承和发扬“五四”精神,表彰先进,树立榜样,充分调动广大团员干部和青年团员的积极性,增强团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努力把我校各级团组织建设成为学习型团组织。经校团委研究决定,开展2022-2023学年“五·四”评优表彰活动,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及个人。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立

本届评选表彰的奖项有: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共青团干部、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雷锋式优秀志愿者、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优秀社团、优秀学生会组织、优秀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优秀学生会组织指导教师。

二、参评条件

(一) 红旗团委

1.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2.组织运行规范,明确支部职责功能,基础团务工作扎实;严格执行和认真开展“推优入团”、“推优入党”工作;

3.认真开展引领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工作;

4.组织成员学习各期“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并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9月至今成员学习完成率达90%。

5.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工作要求;创新和加强团委建设,重视队伍建设和团干部学习教育;团委成员联系服务团员,做好桥梁纽带,保障团员权益,在团员青年中有较高的认同度;做好新媒体工作,具有创新性的做法和好的经验,取得良好的教育效果;

6.团员参与度高;积极开展各项具有特色的活动;根据支部特点,将共青团思想政治教育的重要工作领域与团支部活动相结合,积极开展团员思想教育和引导工作,强化品牌建设;

7.组织生活全年开展次数不少于八次;

(二) 红旗团支部

8.机构健全,能发挥积极的作用;

9.认真开展引领团员思想、服务团员成长工作;

10.成员学习成绩整体良好,无违纪行为;

11.组织成员学习各期“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并取得良好成效,2022年9月至今成员学习完成率达90%。

12.积极开展各项具有特色的活动;

13.组织生活、团日活动全年开展次数不少于八次(22级团支部不少于4次)。

14.获得团日活动相关奖项和志愿者公益项目立项的基层团组织优先;

(三) 优秀共青团员

15.参评对象需为成都工业学院共青团员;

16.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拥护党的领导,思想积极向上,不参加与迷信活动有关的任何组织或活动,具有集体主义精神,遵纪守法,爱护公物,品德良好,乐于助人,勇于同各种不良行为作斗争;

17.学年学习成绩优秀,2022年度无挂科无重修记录;

18.能自觉提升自身理论水平、思维层次,2022年9月至今“青年大学习”网上主题团课学习完成率达到95%以上。

19.在团员青年中起到表率作用,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自觉遵守社会公德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

20.关心集体,热心为同学们服务,积极参加社会实践。

(四) 优秀共青团干部

21.参评对象需为成都工业学院共青团团组织干部;

22.具备“优秀共青团员”的基本条件;

23.理想信念坚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具有浓厚的家国情怀。

24.工作能力过硬。工作积极、主动、大胆,作风正派,诚实谦虚,密切联系群众,有自我批评精神,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一定的独立工作能力和组织能力,所负责的团组织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为团组织的自身建设做出了贡献。

(五) 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集体

25.在志愿服务中做出突出贡献,有良好社会影响;

26.成立半年以上青年志愿服务团体,且志愿者人数达到组织数95%以上;

27.有健全、规范的组织管理机制;

28.遵守成都工业学院青年志愿者服务中心规章制度,按时上报材料;

29.有具有良好示范带动作用和社会推广价值的代表性志愿服务项目,参与人数原则上占集体人数95%以上,一学年累计集体组织志愿活动总时数不少于20个小时。

(六) 雷锋式优秀志愿者

1.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理想信念坚定,道德品质高尚,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

2.积极践行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业绩突出、事迹感人;

3.须为志愿四川和青聚锦官城注册成员;

4.2022年累计参加志愿服务时数不少于20小时(或志愿四川服务时数不少于10小时),2022级同学志愿服务时长减半。

(七) 优秀社会实践个人

1. 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在多个活动中表现突出,有重要贡献;

2. 在实践中得到充分锻炼;

3. 参加过“三下乡”、逐梦计划、返家乡(创青春平台报名)等并呈交一份个人实践报告,取得良好效果。

(八) 优秀社团

4. 社团在校团委的指导下开展活动,未发生任何违规和安全事故;

5. 拥有完善的社团章程,依据制度行事,社团例会召开正常(每月至少有两次例会)。社团内部分工明确,运行良好;

6. 经常举办多彩校园活动,每学期开展两次以上活动,且质量高,日常训练和活动未处于停滞状态,参与或举办过大型活动。

7. 积极响应组织号召,除展开部门特色活动之外,参与国家级、省、市、校级等竞赛,按时准确完成社团服务中心下达的社团任务,积极参与为同学服务等活动当中。

(九) 优秀学生会组织、优秀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优秀学生会组织指导教师

由于该项在上次的《关于开展2023年度“成都市优秀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优秀指导教师”评选工作的通知》中已经选出,故不再评选。

三、评选程序

各学院(宜宾校区)进行各个奖项的评选推荐工作。校团委负责本次评选表彰活动的组织和指导工作并对候选集体和个人进行审核,产生获奖个人和集体。具体评选程序为:

1.推荐与申报:各个奖项由各学院(宜宾校区)依据参评条件确定推荐对象形成材料汇总上报校团委。

2.审查:校团委对参评对象进行复审工作,产生候选个人和集体,拟定获奖名单,并将名单返还由各学院(宜宾校区)书面签字确认。

3.公示及报批:拟定评优名单进行为期三天的公示,无异议后确定最终名单。

4.表彰:由成都工业学院校团委下发文件,并对优秀基层团组织、优秀共青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团员、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雷锋式优秀志愿者、优秀社会实践个人、优秀社团、优秀学生会组织、优秀学生会组织工作人员、优秀学生会组织指导教师进行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各学院(宜宾校区)要认真做好组织推荐工作,并将推荐工作与宣传五四精神结合起来,促进我校青年发展。

2.各申报人、申报单位于2022年4月3日20:00前,将推荐登记表、评分表、事迹材料、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

红旗团委、红旗团支部、优秀共青团员(10名)、优秀共青团干部(10名)发送至邮箱:shuzhiyuanzuzhibu@qq.com

雷锋式志愿服务先进集体、雷锋式优秀志愿者(7名)、优秀社会实践个人(10名)发送至邮箱:1215909978@qq.com

负责人:周彦希电话:(028)8799-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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