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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5-11 点击数:

根据《成都工业学院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现将我院评选通知如下。

一、评定办法

见附件《成都工业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优秀奖学金评定细则》。

二、名额分配

根据学校名额划分,全院共23名甲等奖学金,53名乙等奖学金,76名丙等奖学金,按年级、专业名额分配如下:

年级

专业

人数

甲等

乙等

丙等

2019级

应用统计

85

3

5

9

2019级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89

3

6

8

2020级

应用统计

89

3

6

9

2020级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96

3

7

10

2020级

人工智能

82

2

6

8

2021级

应用统计

80

2

6

8

2021级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83

3

6

8

2022级

应用统计

79

2

6

8

2022级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77

2

5

8

合计

 

760

23

53

76

三、评审程序:

1、各班班委组织审核材料,计算综合成绩,并公布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综合排名,按专业公示至少1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学院学生办公室。

2、学院办公室工作小组进行评定和审核。审核上报材料,根据分配名额、综合成绩排名进行奖学金等级评定。

3、最终评选结果在全院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学院党政联席会,通过后上报上级部门审批备案。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5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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