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 | 学校首页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09-25 点击数:

根据《成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在蓉高校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成人社办发〔2022〕13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报工作的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对象

在毕业年度有就业、创业意愿的我院2024届毕业生(全日制在校生,不含自考、定向和成人教育类学生):

(一)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

(二)脱贫残疾人家庭毕业生;

(三)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

(四)残疾毕业生;

(五)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

(六)就读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毕业生。

二、补贴标准

按每人1500元标准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每人只能享受一次。同时具有多重身份类别的,不重复享受。

三、申流程

符合条件的2024届毕业生向所在班级提出申请,于10月8日之前将申报材料提交给学院,学院做好学生申报和资格审查工作,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审查通过的补贴人员名单在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学院公示结束后,请各学院于10月13日之前将申报材料以学院为单位报送至师生事务中心5号窗口进行校级审查,师生事务中心工作时间(上午9:00-下午17:00)。

各学院所有申报材料审查通过以后,就业指导中心按上级文件要求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上级相关部门对学校审查结果进行审核。待上级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并将财政拨款下达学校之后,学校将及时开展补贴发放工作。

注意事项:公示时要注意隐藏学生身份证号码,不得公示家庭地址、联系方式、银行卡号、出生年月、家庭困难情况、身体残疾情况等涉及个人隐私的敏感等信息。

四、申材料

(一)学生申报材料

1.《成都市困难毕业生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申请表(背面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附件1)。

2.各类困难类型证明材料

学生处将批量导出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建档立卡脱贫家庭毕业生(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特困人员中的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5类困难毕业生名单下发学院,各学院自行核查申报学生是否在系统名单内(资助系统名单单独下发)。

(1)申报学生在资助系统名单内,学院汇总填写附件2《2024届XX学院求职创业补贴资助管理系统名单》,学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统一作为证明材料

(2)申报学生未在资助系统名单内,学生按照附件3《申请类型证明材料》具体要求提供。

(二)学院填报材料

1.《成都工业学院2024届毕业生求职创业补贴申请明细汇总表》

2.学院公示材料(参考模板见附件5)

五、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严格审核

在2024届毕业生中进行广泛宣传,严格审核申报毕业生材料真实性,防止遗漏,杜绝虚报冒领。如出现初审信息虚报冒领等情况,学校将执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二)材料报送要求

1.纸质材料:附件1、附件2、附件5以及学生各类支撑材料一式两份(分开存放),10月13日之前以学院为单位报送师生事务中心5号窗口。

2.注意事项:资助系统名单内的学生申报材料按照困难类别分类汇总;其余学生申报材料按照困难类别分类汇总。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925

Copyright© 2021 All Rights Reserved. 成都工业学院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