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评选对象
将于2025年7月前毕业的本科生
二、评选内容
1、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评选比例: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遴选。
专业 |
人数 |
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
省优秀毕业生名额 |
应用统计学 |
76 |
4 |
2 |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
91 |
4 |
3 |
总计 |
167 |
8 |
5 |
四、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未解除的违纪处分。
3.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4.学习认真刻苦,理论基础扎实,成绩优异,无考试不及格现象,在校期间历年综合素质测评成绩排名比例均位于前1/3。未出现不合格课程(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均无不合格补考情况)情况。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均无不合格补考情况)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择推荐优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五、评选流程
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确定名单,省优毕业生名单报教育厅认定。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参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成都工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一并提交学院审核(省级优秀毕业生择优推荐)。
3.学院推荐。各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学院评审小组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
4.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的情况,省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经审核后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单,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材料报送教育厅。
六、注意事项:
1.需申报人填写的个人推荐表所有栏目均不得缺项;
2.“院(系)推荐意见”栏需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予以手写评价,不得简单只写“同意推荐”字样;
3.《成都工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必须保持一页,基础信息及在校表现内容统一机打,字体为仿宋四号,不得窜页,一式一份;
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2),推荐表中基础信息及主要事迹统一机打,字体为仿宋四号,字数不少于800字。主要事迹描述切忌敷衍及文不对题等问题。一式一份;
七、材料报送时间
1.纸质材料于11月5日17点前交至学院学生办公室(文澄楼2513),纸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证明(师生事务大厅盖章)、附件1、附件2或附件4。
2.电子材料于11月5日17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350772558@qq.com(邮件命名:张三-优大毕业生)。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