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年非事业编制招聘教职工(第四批)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要求,李裕岚老师现已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评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经提交个人总结,学院组织收集党、政、工、团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意见并研究确定考核等次,结合教师实际工作情况,经党政联席会审定认为李裕岚老师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试用期无教学事故,考核合格。
现将考核结果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2024年7月8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书记办公室2513-2,电话87992282
院长办公室2523-1,电话87992283
副院长办公室2523-2,电话87992826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4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