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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情况公示

时间:2023-01-09 点击数: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教职工试用期满考核情况公示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2年非事业编制招聘教职工(第七批)试用期满考核的通知要求学院向芳悦、刘明明、包家丽、李玲4位教师现已试用期满需进行考核评议,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经提交个人总结,学院根据4位教师实际工作情况,组织党、政、工、团负责人及教师代表研究确定考核等次,认为4位教师能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规定的工作量,试用期无教学事故,均考核合格。

现将考核结果特此公示,公示期为202313-202319日。在此期间,如有异议,请与办公室联系。

联系方式:书记办公室2513-2,电话87992282

院长办公室2523-1,电话87992283

         副院长办公室2523-2,电话87992826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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