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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开展2024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7 点击数:

 

一、 评选对象

将于2024年6月前毕业的本科生

二、评选内容

1、四川省优秀毕业生

2、校级优秀毕业生

三、评选名额

评选比例:校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比例不超过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5%,省级优秀大学毕业生按当年应届毕业生总人数的3%遴选。

专业

人数

校优秀毕业生名额

省优秀毕业生名额

应用统计学

89

4

3

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

96

5

3

人工智能

82

4

2

总计

267

13

8

四、参评条件

(一)校级优秀毕业生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无未解除的违纪处分。

3.在校期间须获得过“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团干部”等荣誉称号(至少一项)

4.在社会实践、创新创业、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

5.曾两次以上获得优秀学生奖学金,按专业综合排序在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专业课及专业选修课均无不合格补考情况)情况。

(二)省级优秀毕业生

1.始终坚持学习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理想信念坚定,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2.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志存高远、脚踏实地,不畏艰难险阻,勇担时代使命。

3.具有优良的道德品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表现优秀,曾获校级及以上表彰或表扬。在校期间未受过处分,无不良记录。

4.学习勤奋,学业优秀,在校期间综合测评成绩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5%,未出现不合格课程情况。

5.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身心健康,积极向上,崇尚美德,乐于奉献。

6.原则上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对响应国家号召献身国防事业,自愿到艰苦边远地区、城乡基层和重点领域等就业的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奖励的毕业生,可优先推荐评选;对在思想品行方面有突出表现或做出突出贡献,获得公认和好评的毕业生,可直接推荐评选。

五、评选流程

各学院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班级、学院推荐,学校负责审核把关,在规定比例内推荐评选出优秀毕业生人选,确定名单,省优毕业生名单报教育厅认定。

1.班级推荐。班级在本人申请、民主推荐的基础上,对照条件确定向学院推荐的人选对象。

2.参与评选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填写《成都工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定细则》(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一并提交学院审核(省级优秀毕业生择优推荐)。

3.学院推荐。各学院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小组对各班级报送的推荐人选逐一审核,并广泛征求辅导员、任课教师的意见,学院评审小组综合考察,确定向学校推荐的人选名单,并将评审结果在本学院范围内公示不少于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

4.学校审核。学校负责全面审核各学院推荐校级及省级优秀毕业生人选的情况,省优秀毕业生评审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评选条件严格把关,经审核后将评审结果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名单,并将省级优秀毕业生名单及材料报送教育厅。

六、注意事项:

1.需申报人填写的个人推荐表所有栏目均不得缺项;

2.“院(系)推荐意见”栏需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予以手写评价,不得简单只写“同意推荐”字样;

3.《成都工业学院优秀毕业生登记表》(附件1)必须保持一页,基础信息及在校表现内容统一机打,字体为仿宋四号,不得窜页,一式一份;

4.《四川省普通高校2024届优秀毕业生推荐表》(附件4),推荐表中基础信息及主要事迹统一机打,字体为仿宋四号,字数不少于800字。主要事迹描述切忌敷衍及文不对题等问题。一式一份;

七、材料报送时间

1.纸质材料于11月10日12点前交至学院学生办公室(文澄楼2513),纸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成绩证明(师生事务大厅盖章)、附件1、附件2或附件3。

2.电子材料于11月10日12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350772558@qq.com(邮件命名:张三-优大毕业生)。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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