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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关于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3-11-09 点击数:

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助力教育高质量发展,国家开发银行联合招商银行、平安银行、交通银行向中国教育发展基金会捐赠资金设立“筑梦奖学金”,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度筑梦奖学金项目的通知》精神,现就做好2023年本专科生筑梦奖学金评审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生,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尊重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规处分记录;

(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四)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良,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原则上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5%。学习成绩排名或综合考评成绩排名超出前15%,但均位于前30%的,必须在参评学年(2022—2023学年)获得1次及以上校级(含校级)以上表彰奖励。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考评成绩排名的范围应一致,分母为排名范围内的全体学生(含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五)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进行过家庭经济困难认定

(六)获得过国家开发银行承办的国家助学贷款

(七)本年度未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二、奖学金标准

4000元/生·年。

三、奖学金名额

学院拟推荐名额为1名。

四、评审程序

(一)学生本人申请

符合条件的同学向学院提出申请。

(二)学院评审

各学院根据分配名额,受理学生申请材料,组织开展评审工作,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拟定评审细则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

五、材料及时间

(一)申请材料

申请筑梦奖学金的学生填写《筑梦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筑梦奖学金评定细则》(附件2)、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附件3)一并提交学院审核。

(二)提交时间

纸质材料于11月9日17点前交至学院学生办公室(文澄楼2513),纸质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或附件3。

电子材料于11月9日17点前打包发送至邮箱:350772558@qq.com(邮件命名:张三-筑梦奖学金)。

大数据与人工智能学院

2023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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